来源: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时间:2024-11-08
第一部分 概述
一、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
2.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
4.《广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省级部门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9〕142号)。
5.《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编制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的通知》。
二、责任主体、公开时限、方式和监督渠道
【责任主体】盐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公开时限】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时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公开方式】盐田政府在线网站主动公开。
【监督渠道】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监督部门投诉。中共深圳市盐田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区监察委员会):25227649,电子邮箱:xfjb@yantian.gov.cn。地址:深圳市盐田区行政中心1015办公室,邮编:518081。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2.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举报。盐田区人民政府办公室:22746696。地址:深圳市盐田区行政中心1131办公室,邮编:518081。办公时间:9:00-12:00;14:00-18:00(工作日)。
第二部分 主动公开基本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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